禁止核武器
2017年,在國際廢除核武器運動(ICAN)及其夥伴組織十年倡議努力之後,122個國家投票通過了一項旨在廢除世界上最可怕武器的劃時代條約,即禁止核武器條約(TPNW)。該條約於2021年正式生效。
在此之前,核武器是唯一沒有受到全面、適用於全球的禁止條約約束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。因此,這項新條約填補了國際法的重大空白。
它的誕生源於對核武器對人類生存、環境、社會經濟發展、全球經濟、糧食安全,以及當代與後代健康福祉所構成日益嚴重威脅的深切憂慮。
《禁止核武器條約》不僅是首個全面禁止核武器的多邊條約,也是首個為可核查地消除核武器,以及為核武使用與試驗受害者提供援助建立框架的國際條約。
事實:迄今已有[FACT]fact-ratifications[/FACT]個國家批准或加入《禁止核武器條約》,另有[FACT]fact-signatories[/FACT]個國家已簽署該條約。更多國家應效法它們。
儘管迄今沒有擁核國家加入《禁止核武器條約》,它仍然是加強全球反對使用核武器的禁忌、並推動遲來已久的裁軍行動的不可或缺的工具。
歷史經驗表明,禁止特定類型的武器,有助於推動其最終消除。被明確禁止的武器,會逐漸被視為不合法,進而失去政治正當性與資源支持。